据澳大利亚《每日电讯报》18 日报道,一名男子使用不同名字登记捐精,使其成为 60 名孩子的生父。
在一个性少数群体社区的一次聚会上,60 名孩子的父母发现,彼此的孩子长得很像,于是他们对当地负责捐精服务的机构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这名捐精者使用了 4 个不同的名字在捐赠机构登记。在澳大利亚,捐精者收取费用是违法的,最高刑期可达 15 年,但非法捐精交易仍很盛行。医生和学者呼吁政府机构应加强监管,同时希望捐精者能够保有 " 对生活最起码的尊重 ",拒绝非法交易。
专家提醒每人一生只能捐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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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陕西、山东、湖北、云南等多省市发布捐精倡议书招募志愿者。多份倡议书提到,目前国内多个地区不孕不育比例高达 15%,其中 40% 是男性精子问题导致的不孕,许多生殖中心用精的夫妇需排队等待 1~2 年。
针对网友关心的问题,记者向云南省人类精子库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朱医生告诉记者,目前每天咨询量激增,答询和接待工作比较繁忙,前往现场前请务必先预约,目前云南省人类精子库每天限接待 10 人,因为人数过多会影响工作质量。专家提醒喝酒或造成精子畸形,抽烟人群精液数量和不抽烟人群相差 20 倍。每人一生只能捐献一次,未在其他任何机构捐献过者方可报名。
关于捐精,我国法律有何规定?
自 2001 年起,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先后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对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进行事前审批、事中和事后监管等规范化管理,具体规定包括:人类精子库必须设置在医疗机构内;人类精子库应当对供精者进行健康检查和严格筛选;供精者只能在一个人类精子库中供精;一个供精者的精子最多只能提供给 5 名妇女受孕;人类精子库应当为供精者和受精者保密,未经供精者和受精者同意不得泄漏有关信息等。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精子需求者的不断增加,加之一些患者对信息不了解,催生了 " 地下捐精 " 的黑市。这种 " 地下捐精 " 与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供精在法律层面上是不同的。《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精子的采集与提供活动。精子的采集与提供应当在经过批准的人类精子库中进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精子的采集与提供活动。无论是捐精者还是求精者,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献爱心或者寻求帮助," 地下捐精 " 不仅违反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还存在诸多健康隐患,也不受相关法律规定的保护。
供精者与供精所生育的子女有法律关系吗?
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在合法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利用他人捐献的精子,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下的子女,与该精子的提供者没有任何法律关系。捐精者既不承担抚养义务,也不拥有监护权。
同时,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对通过该技术出生的孩子具有法律上父母子女关系,也拥有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后代与自然受孕分娩的后代享有同样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包括继承权、受教育权、赡养父母的义务等。
来源 | 新闻晨报综合环球时报、中国新闻社、法治日报、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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